东方快评丨戴⼝罩⼊法:疫情防控必要之举
2022-05-17 10:22:52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明确规定了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有关要求、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确实是好举措”“非常好,早应该这样规定了,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有了处罚依据,就可以更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筑牢生命防线。”“必须戴好口罩,对自己负责也对大家负责。”此消息一经公布,网民纷纷点赞。
自新冠疫情流行以来,口罩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多项研究证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
正确佩戴口罩既可以保护自己不被感染,如果自己感染又可以保护他人不被感染。因此在当前疫情形势下,正确佩戴口罩显得尤为重要。
有专家介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力强,而防控新冠病毒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就是戴口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
然而,从实际来看,仍有不少随心所欲、随性而为者,要么根本不戴口罩,要么佩戴不正确、不规范,落实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有个别人不戴口罩还不听劝阻,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这种行为早已超出了道德范畴,用法律的力量进行刚性规范,非常必要。
2022年3月10日,西安市报告1例确诊病例,因没有佩戴口罩,碰巧从另一名正处于发病期的感染者吐的一口痰旁经过,导致了感染。口罩戴和不戴真是不一样!有研究显示,只要双方都佩戴口罩且间隔1米以上,造成感染的几率几乎为0。
近两年,一些地方纷纷推动戴口罩“入法”。北京、深圳等地将“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纳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上海则将其写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佩戴口罩从文明习惯上升为法律义务,可谓更进一步,不仅针对性更强,而且法规的刚性约束力显著提升。
有了法律条款撑腰,再遇到不肯戴口罩的任性者,无论防疫人员还是普通市民,都有更多底气加以制止。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柔性的治理,也需要刚性的制度。用法律为文明护航,在唤起人们文明意识的同时,让人们对文明形成敬畏,最终推动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戴口罩入法,消除的是因不戴口罩致疫情蔓延的隐患,提高的是公共卫生的整体应急能力,值得更多的地方借鉴。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公众仍不能放松警惕,务必保持规范戴口罩的好习惯,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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