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建议:提升平台经济税收政策的确定性
2022-03-03 18:37:02来源:澎湃新闻
3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在2022年全国“两会”带来了七项提案,涉及平台经济、知识产权融资、碳税、碳数据质量、外资统计口径、转让定价和数字政府。
提案一:提升平台经济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在《关于提高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税收政策确定性》的提案中,蒋颖表示,伴随着网络直播、短视频播放等新业态的推广,市场主体的个性经营活动越来越活跃,平台经济在保障生活、稳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渐突出。
“不过,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体制,主要建立于传统的线下经济基础,因此在面对数字经济新业态时,极易出现规则模糊、法律适用结果不确定等问题。”蒋颖说。
因此,蒋颖建议,一是加快对平台经济的税制调研与相关税收政策出台。二是在有关政策出台前,对由于政策不清晰而导致的涉税争议秉持审慎包容立场予以处理。三是针对特定行业编制纳税辅导手册,指导从业人员遵从税法。四是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全面展现执法逻辑等。
提案二: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率在《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运营、激发知识产权融资效率》的提案中,蒋颖表示,融资是企业创新生态中的关键一环,尤其对于多以轻资产运营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言,这些企业如果能够提升自身知识产权的价值运营效率,将大幅提升持续创新的能力和动力。
不过,蒋颖同时指出,在实践中,还存在缺乏统一权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且无须对评估结果担责;知识产权融资相关主体尚未形成紧密合作关系,融资周期长,流程复杂等挑战。
因此,蒋颖建议: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监管与评价,三是升级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
提案三:加快碳税立法在《关于加快研究碳排放税收政策,完善双碳政策法规体系》的提案中,蒋颖指出,尽管中国的碳排放仍属于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但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降速提质的新常态,征收碳税时机逐渐成熟。
因此,蒋颖建议,加快碳税立法,以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首先,结合我国目前的税制情况来看,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是现阶段可以考虑的税制设计方向。其次,区别不同情况确定碳税纳税主体,谁排放、谁使用、谁缴税是确定纳税主体的原则。再次,在碳税税率方面建议采取渐进式提高的方法,碳税的定价应尽可能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保持相对统一。
提案四:推动中国与国际碳市场机制接轨,提升碳数据质量在《关于纳入更多具有良好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碳市场服务机构》的提案中,蒋颖表示,在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和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逐步形成的大背景下,碳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不过,目前国内在提升碳数据质量上,核查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有待加强,当前的核查机构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碳核查需求。同时,中国碳抵消机制尚不能与国际碳市场机制接轨,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蒋颖说。
因此,蒋颖建议,一是完善碳市场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核查机构的监督和把控。二是更广泛的纳入有公信力和专业能力的核查机构,提升数据质量,助力全国碳市场建设。三是通过有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推动中国与国际碳市场机制的接轨。
提案五:优化外资统计口径在《关于优化投资性公司再投资所用资金的统计口径》的提案中,蒋颖指出,根据商务部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行政审批。但实操中,由于商务部对地方招商部门以资金来源地作为外资统计口径的考核标准之一,这造成很多再投资企业,较难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鼓励政策。
因此,蒋颖建议,一方面,优化商务部门外资统计口径,追踪投资资金流向,调整招引外资的关键绩效指标。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地招商部门培训,支持接受企业提供的资金最终来源证明。
提案六:消解税务与海关在转让定价审核上的隐性冲突在《关于搭建税务与海关在转让定价领域监管桥梁》的提案中,蒋颖指出,转让定价关乎跨国公司有效调动资源、合理分配利润,消解税务机关与海关部门在转让定价审核上的隐性冲突,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蒋颖进一步指出,在转让定价领域,我国目前尚缺乏统筹税务机关与海关部门协同管理的顶层设计,导致税务机关与海关部门就同一案件会出现征税效果不统一的情况,未能满足稳定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构建需求。
因此,蒋颖建议,首先,弥补顶层架构设计缺失,从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层面统筹转让定价领域的跨部门协同管理。其次,完善现有立法框架,明确协作程序,加快推进税务机关与海关部门在转让定价领域协同执法的配套规范出台。再次,充分发掘现有制度潜力,探索协同管理试点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试先行。
提案七:四方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对于如何建立“数字智能政府”,蒋颖建议着重在四方面:一是着重搭建全面协同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机制;二是着重强化政府的数字治理意识;三是着重补齐惠民领域数字政府建设短板;四是着重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